灌陽縣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李新華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09年至2018年,李新華擔任黃關鎮木材檢查站站長和灌陽縣林業局稽查大隊大隊長期間,糾集蔣某紅、蔣某明及趙某,為達到控制灌陽縣西山瑤族鄉、黃關鎮木糠銷售市場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先后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李新華、蔣某紅為首要分子,趙某、蔣某明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擾亂當地的經濟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0年12月31日,灌陽縣人民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李新華有期徒刑五年。2021年1月15日,李新華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灌陽縣通報1起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
發布時間:2021-04-22
來源:灌陽縣紀委監委
摘要:近日,灌陽縣通報1起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