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恭城縣自然資源局四級主任科員彭杰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8年初至2020年初,彭杰和在先后擔任縣國土資源局副主任科員、縣自然資源局四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領導分管不動產中心工作期間,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6000元現金、價值1500元商場購物卡及煙酒等禮品。2021年4月23日,彭杰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上交縣財政。
2.恭城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石鼎坤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8年,石鼎坤在擔任縣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20000元現金及煙酒等禮品。2021年4月23日,石鼎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上交縣財政。(恭城縣紀委監委)